「這個不能吃、那個也不能吃」許多民眾苦於食物過敏!根據統計,台灣常見的食物過敏冠軍是帶殼海鮮,另花生也可能引發終身過敏。對此,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訂定「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市售包裝產品含有甲殼類等10項製品,須在產品的容器或外包裝上,顯著標示含有致過敏性內容物名稱之相關醒語資訊,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之情形,可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帶殼類海鮮與花生過敏 恐終身過敏
林口長庚醫院兒童過敏氣喘風濕科醫師蘇冠文表示,國人與全球過敏發生率都在攀升,約增加2到5倍,目前全世界都在研究何種原因導致食物過敏增加,但尚未有答案。
他進一步表示,牛奶與雞蛋的過敏反應會隨著年齡降低,有1/2過敏者在5至7歲後會產生耐受性,食用後產生過敏症狀的機率減少;不過,帶殼類海鮮及花生過敏者較可能終身存在過敏反應,僅約1/5花生過敏者會產生耐受性。
易引發過敏 10項產品須標示
食品藥物管理署研究檢驗組表示,為加強揭露食品過敏原的標示資訊,保障過敏體質消費者飲食安全,市售包裝產品含有下列10項產品及其製品,以及使用亞硫酸鹽類等產品其二氧化硫殘留量每公斤10毫克以上者,均須在產品的容器或外包裝上,顯著標示含有致過敏性內容物名稱之相關醒語資訊。
- 甲殼類
- 芒果
- 花生
- 牛奶/羊奶
- 蛋
- 堅果類
- 芝麻
- 含麩質之穀物
- 大豆
- 魚類
市售食品過敏原 依法標示清楚有保障
為瞭解國內食品過敏原標示之實際情況及維護民眾消費權益,食藥署執行市售食品過敏原標示符合性調查檢驗,分析產品中11大強制標示食品過敏原項目,並由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協助抽樣。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補充,調查3年下來不合格數量總共34件,不合格率11.3%,不合格前三名包含海鮮類10件、大豆製品9件、花生3件。
食藥署提醒,有過敏體質的民眾選擇有完整包裝、內容物名稱及過敏原醒語資訊標示清楚之產品,以避免食用含有過敏原的食物而引起過敏反應,民眾若出現因飲食後產生過敏症狀時,應儘速就醫以維護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