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高居十大死因之首,影響台灣民眾健康甚鉅,癌症病人常見的症狀中又以「疼痛」為主要,根據統計,所有癌症病人中約50 %會發生疼痛,且因為大眾對癌症疼痛及治療的誤解,約有50~80 % 癌友的痛沒有獲得適當緩解,晚期癌症病人中更有超過70 %~90%的人有疼痛問題。
疼痛不緩解 影響生活品質
癌症伴隨疼痛問題已是不可避免,難以忍受的身體疼痛,會影響生活飲食、睡眠、日常活動、社交甚至是治療,病人可能會因無法控制的疼痛影響飲食、睡眠、日常活動和社交生活,持續疼痛更可能造成病情惡化,生活品質低落等問題。
疾病本身與治療過程 都是產生疼痛原因
如何定義「癌症疼痛」?台大醫院麻醉部疼痛科科主任林至芃醫師指出,因癌症所合併出現或產生的疼痛可稱為癌症疼痛。其又可以區分成兩大塊,一是癌症所造成的疼痛;或者因應針對癌症治療所產生疼痛。例如神經會被化學治療的藥物影響,會產生手麻、腳麻,有些人會有灼熱感等神經痛的表現,也算是癌症疼痛的一部分。其次是較為急性期的疼痛,像腫瘤癌症手術,手術之後急性傷口疼痛也是因癌症而來,亦可歸在癌症疼痛範圍內,但多數還是癌症本身對身體組織造成的破壞造成導致的疼痛,這樣的比例比較高。
上述提到癌症對於身體組織的破壞,林至芃醫師以乳癌合併脊椎轉移為例,脊椎骨受到乳癌轉移病灶侵蝕,就會有組織的破壞,產生脊椎部分疼痛。另外例如大腸癌造成腸胃道阻塞,或主動脈周邊淋巴結轉移,癌性腹膜炎等皆可能造成腹部的內臟性疼痛。
疼痛指數具體化 讓痛能清楚說出口
林至芃醫師表示,疼痛是一個身體確實存在或可能有的組織損害所伴隨的症狀,同時也有可能是情緒和心理因素,然而在做初步評估時,會先看疼痛的強度。強度可用口述方法,比方說沒有疼痛、輕微的疼痛、中等程度的疼痛和嚴重疼痛等四個等級的敘述性疼痛。那我們也可以以0分是完全沒有疼痛,10分是你能夠想像的到最劇烈疼痛,病人的疼痛是介於0分到10分的哪個強度,如果現在是3分痛,那3分痛就在一般定義裡的屬於輕微的疼痛;4分到6分稱做中等強度的疼痛;7分到10分則是劇烈疼痛。最後,是疼痛影響的時間,假設病人剛開完刀,手術之後的兩三天疼痛,叫做急性疼痛,只有在很短時間內出現;如果疼痛已經持續困擾超過三個月,那就是慢性的疼痛。
病友在生活或是治療期間若有疼痛問題,一定要告訴醫療人員,千萬不要因為擔心常常說痛會被認為麻煩病人而暗自忍痛,能夠完整且清楚的敘述,就可以決定疼痛治療品質的關鍵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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