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成患者跑錯科別!多發性骨髓瘤如何分辨?醫說明早期治療為何成關鍵

多發性骨髓瘤仍被視為無法完全痊癒的疾病,治療目標分三階段:短期著重改善症狀和生活品質;中期是延長無病惡化存活期;長期則是希望延長整體存活。

多發性骨髓瘤仍被視為無法完全痊癒的疾病,治療目標分三階段:短期著重改善症狀和生活品質;中期是延長無病惡化存活期;長期則是希望延長整體存活。

頭暈、疲倦、骨頭痛不一定是正常老化!多發性骨髓瘤與淋巴瘤、白血病並列國內三大血癌,但民眾對此仍認識不足。高雄長庚醫院血液腫瘤科王銘崇醫師指出,多發性骨髓瘤的症狀常與骨科、腎臟疾病等混淆,甚至可能被當一般老化現象而延誤治療。把握早期治療黃金期、建立深度緩解,盡可能降低後續復發,為當前治療的重要目標,但現今健保給付條件仍有限制,也成為臨床上的一大挑戰。

如何區分多發性骨髓瘤警訊?醫教用「CRAB+感染」初步判斷

王銘崇醫師表示,還是有不少人把多發性骨髓瘤當作骨癌,其實骨髓瘤發生在骨頭內部的骨髓漿細胞,而骨癌病灶位在骨頭堅硬外層,兩者完全不同。疾病好發於年長族群,男性略多於女性。典型症狀以「CRAB 加感染」五大類為主:C代表高血鈣;R為腎功能異常或蛋白尿等;A是貧血;B則是骨頭病變,包括骨質疏鬆、壓迫性骨折或蝕骨性病變;此外,由於漿細胞癌變後無法正常製造抗體,患者也容易反覆感染。

然而,上述症狀與其他退化性疾病相似,患者平均有近8至9成是從骨科、腎臟科或復健科轉診而來。王醫師提醒,若多種症狀同時出現,例如骨鬆合併貧血或腎功能異常,或像是五、六十歲的男性過早發生嚴重骨鬆,都是不尋常的狀況、應提高警覺。

多發性骨髓瘤治療精準化 醫揭三階段控制目標

多發性骨髓瘤仍被視為無法完全痊癒的疾病,治療目標分三階段:短期著重改善症狀和生活品質;中期是延長無病惡化存活期;長期則是希望延長整體存活。王銘崇醫師說明,治療現也朝向精準醫療發展,可透過染色體檢查如「原位雜交法(FISH)」分類高風險或標準風險族群,再依年齡、體能狀況及是否適合自體幹細胞移植等因素制定治療策略。

移植前的緩解治療目前多採三合一或四合一藥物組合。三合一包含蛋白酶體抑制劑、免疫調節劑和類固醇;四合一則額外加入抗CD38單株抗體,臨床觀察特別是在高風險患者,與微小殘餘疾病(MRD)相關指標和病況穩定有關,實際效果則因人而異。移植後,醫師也將視患者狀況規劃維持性治療。

早期治療深度影響長期預後 復發分2類、這種恐危及生命

王銘崇醫師強調,確保早期一線治療的深度,是控制疾病發展的關鍵,也將影響接續的自體幹細胞移植和整體預後。反之,若前期控制不佳,每次復發抗藥性可能增加,加上患者耐受性下降,有效治療時間、疾病無惡化存活期將隨之遞減。

復發又分為「檢驗值惡化」與「症狀惡化」,前者僅是抽血檢查數值異常,而後者則是發生嚴重感染,或骨頭、腎臟等器官惡化,進展過快可能危及生命,患者也將喪失使用後線藥物的機會。

「症狀惡化」才獲給付不及國際標準 高風險患者恐延誤治療

國際治療指引建議,一旦「檢驗值惡化」即可視為復發、及早啟動下一階段治療,以延長存活、維持生活品質;但台灣健保條件相對嚴格,需「出現症狀惡化」才符合資格。

王銘崇醫師分享,就有一位75歲的患者,因年紀太大不適合接受自體幹細胞移植,原先以三合一組合控制病情,後出現檢驗數值惡化、卻不符合給付條件。追蹤兩個月後,患者腎功能急遽惡化、需洗腎,雖然得以改用臨床觀察對腎功能較無影響的抗CD38單株抗體、蛋白酶抑制劑和類固醇,但延誤治療已讓生活品質大受影響。因此醫師建議,至少應對高風險患者放寬限制。

患者仍有機會與疾病共存 醫:居家照護同樣重要

此外,藥物治療組合中,部分患者獲給付的免疫調節劑僅限於較早期的藥物、與國際治療指引存在落差;另外對於病況相對穩定的患者,健保給付藥物則有次數限制,但多發性骨髓瘤多需要長期治療,也讓治療選擇受限。

不過王銘崇醫師也表示,隨著藥物發展,目前觀察患者平均存活已較過去的1.5至2年大幅延長,仍有機會與疾病共存、生活品質也有改善。同時,由於患者多有骨頭相關症狀、可能影響活動,加上免疫力低下容易感染,居家照護、家庭支持都是治療過程中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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