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小林製藥紅麴案造成多起腎臟疾病問題,國內累計34件通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日公布2大求償管道,民眾若買到日本小林製藥紅麴產品,可向台灣小林藥業客服窗口聯繫;使用日本小林紅麴原料生產的國內產品,可與各製造業者的窗口聯繫,諮詢自主回收及退款等,若未獲妥適處理可轉至申訴機制。
國內主動下架2萬4205盒
進口廠商部分,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指出,三合興與和司特2家業者進口日本小林製藥紅麴原料,共賣給7家下游業者製成產品,目前已下架2萬4205盒。
▲▼日本小林製藥紅麴案延燒,國內通報持續增加。(圖/食藥署)
消費者部分,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表示,截至4月9日,有34件非預期反應通報,包括26件一般食品、8件健康食品,其中6件為民眾自日本自行購入小林製藥紅麴錠;另已接獲105家業者、245件產品,主動通報使用到相關原料。
台灣小林藥業協助退貨退款
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長許朝凱說明,日本國際衛生條例(IHR)本週通報我國台灣小林製藥聯絡窗口,若台灣民眾買到日本小林紅麴產品,可向台灣小林藥業客服窗口聯繫,諮詢退貨及退款等事項;若是買到使用小林製藥紅麴原料製成的國內產品,則可和各製造業者的諮詢窗口聯繫,諮詢自主回收及退款等事項,如無法聯繫上國內廠商,可聯繫台灣小林藥業客服專線。
▲▼消費者可聯繫台灣小林藥業客服窗口諮詢退款。(圖/食藥署)
行政院消保處已經通知全國消保官主動協助,如果民眾向廠商請求退貨、退款未獲得妥適處理的話,可向廠商、各地消費者服務中心、消保會或消基會申訴,若仍未獲妥適處理,可向在地消保官再申訴,並進一步向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消費者達20人以上,消保團體可協助向廠商提出團體訴訟求償,衛福部食品安全保護基金也可補助消費者進行訴訟。
林金富指出,國內陸續出現通報,基於保護消費者,會隨時受理通報、不設通報截止時程,即便通報時未有不適症狀,或無法檢附就醫資訊,都還是鼓勵有食用到的民眾盡量通報,以利未來團體訴訟。
鄭維智提醒,民眾通報時除了填寫基本資訊,應提供食用產品的批號或效期、病歷、同時所使用的其他藥物、生理檢驗檢查結果、腎臟功能系列性變化等資料,以利後續評估分析食用產品與非預期反應的相關性。
視通報狀況決定專家會議時間
至於相關審議,林金富表示,食藥署已開過會前會,將再召開第二次會前會,等討論凝聚共識後,再提報專家諮議會討論。他強調,食用相關產品與非預期反應是否具關連性,必須視是否食用相關產品、何時出現症狀、停止食用後是否恢復,「小林案目前確實有看到這樣的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