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患用藥不能停!慢箋拿藥卡到過年怎麼辦? 符1條件可提前10天領

今年民眾可提前於春節前10天,領取下個月處方用藥。另外,由於呼吸道傳染病疫情持續升溫,為兼顧春節期間就醫需求,疾管署也祭出獎勵方案,鼓勵醫療機構開設呼吸道傳染病特別門診。

今年民眾可提前於春節前10天,領取下個月處方用藥。另外,由於呼吸道傳染病疫情持續升溫,為兼顧春節期間就醫需求,疾管署也祭出獎勵方案,鼓勵醫療機構開設呼吸道傳染病特別門診。

過年假期即將到來,在期待放假的同時,慢性病患者也要提前做好準備,由於醫療院所在過年期間多會減診或停止門診、藥品調劑服務,健保署提醒,春節期間持有慢性處方箋的民眾應提前領藥安心過好年。

而健保署也援例放寬規定,今年民眾可提前於春節前10天,領取下個月處方用藥。另外,由於呼吸道傳染病疫情持續升溫,為兼顧春節期間就醫需求,疾管署也祭出獎勵方案,鼓勵醫療機構開設呼吸道傳染病特別門診,分流病人避免急診壅塞。

健保署放寬領藥規定 慢箋領藥卡過年可提前10天領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指的是醫師開立給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之長期用藥處方箋,根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效期是依醫師實際處方給藥日數計算,最多90天,並分次調劑,每次給30天以內的用藥量。

健保署署長石崇良表示,原本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的民眾,必須於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天內,才可憑原處方箋再次領取下一個月的用藥,不過為避免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於過年期間用藥中斷,因此健保署放寬規定。

若民眾上次(上個月)給藥天數的最後一天(藥吃完的日期),落在春節期間113年2月8日至113年2月14日者,可提前於春節前10天即113年1月29日(含)起,回診由醫師開立處方箋,或持慢箋領取下個月藥品。

因應呼吸道傳染病疫情 鼓勵設置呼吸道特別門診

另外,由於初一至初三(2月10至12日)醫療機構開診率低,又為呼吸道傳染病急診就診人次高峰,為兼顧呼吸道傳染病病人就醫需求及急重症醫療品質,疾管署公布,若急救責任醫院於初一至初三期間,每日開設至少2診呼吸道傳染病特別門診(含兒科特別門診),非兒科每診次可獲1萬元,兒科則可獲1.5萬元,

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強調,此計畫並非強迫,如果醫院決定以醫院人力休息為優先疾管署也尊重,基本上是希望初一到初三診所最容易休息的時候,能做分流,避免呼吸道症狀病人都湧往急診導致醫療壅塞,甚至使急診有院內感染的情形發生。

目前,疾管署已函文給各縣市衛生局及醫療院所,由衛生局陸續收集願意加入獎勵方案的醫院名單,預計1月29日會統計完畢,各縣市衛生局將於1/29前回報配合開設呼吸道傳染病特別門診醫院家數,並公布相關就醫資訊於衛生局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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