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阻礙重重 悲傷與愛並存的爭議

器官捐贈一直都是僧多粥少,2017年起台灣已可進行心死後器捐,可望為沙漠中帶來些許甘霖。

器官捐贈一直都是僧多粥少,2017年起台灣已可進行心死後器捐,可望為沙漠中帶來些許甘霖。

一般人熟知的器捐程序,是在病人生前同意或家屬代為決定之下,腦死後進行器官移植,但根據衛福部統計,每年因意外身亡的人約6000多人,其中同意捐贈器官者約200人,但等待捐贈的人數目前已累積上萬人,每年有增無減。林口長庚醫院器官移植中心副主任江仰仁表示,器官捐贈一直都是僧多粥少,2017年起台灣已可進行心死後器捐,可望為沙漠中帶來些許甘霖。

心死後器捐2017年上路 每年新增20

心死後器捐的正式名稱是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實際上應為體內循環停止後的捐贈。時為器捐登錄中心執行長的江仰仁醫師深感器官來源不足,參考其他國家作法後,與其他專家聯手推動相關作業指引,終於2017年時通過辦法。這是有效增加捐贈來源的重大國家政策,每年器官捐贈來源中,心死後的來源占總量的10%,2020年達到20例。

不過執行難度與溝通複雜度也更高,需要成熟的團隊分工執行,與良好的公眾溝通。他也提到,技術方面台灣仍有需要克服之處,如肝臟、小腸在心跳停止後的移植,都相當困難。

腎臟為待移植大宗 捐眼角膜接受度最高

台灣目前需要移植的器官,以腎臟為大宗,因腎臟功能衰退不可逆,若想脫離終身洗腎,僅能依賴移植。洗腎人口約有9萬多人,有9千多人登記等待腎臟移植,除了親屬間可以活體捐贈之外,其他就必須等待適合的大愛捐贈。江仰仁醫師提到,接受度最高的為眼角膜捐贈,一方面是因為對外觀無太大影響,另一方面也因捐贈程序較為容易;但其他器官如心、肝、腎等因捐贈手術較為複雜,且需開膛剖腹,即使手術結束後醫師以嚴苛標準仔細縫合,仍對捐贈外觀難免有一定影響,接受度就較低。

推動器捐30年 民眾接受度仍不高

台灣於民國76年時頒布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同年頒布腦死判定辦法,當時為亞洲第一個制定器捐相關法律的國家,但30年來,受到傳統觀念、宗教信仰的束縛,民眾對於器官捐贈仍有許多疑慮,也成了最大阻礙。江仰仁醫師說,其中腦死後,但心跳仍在算不算死亡?心跳停止後要不要急救?也都仍有民眾因不夠了解而產生疑惑,「雖然器官捐贈是好事,但在台灣似乎還是禁忌話題。」

家屬與受贈者分享 鼓勵更多人加入器捐

根據器捐登錄中心資料,目前有40多萬人註記同意器官捐贈,但到了捐贈的那一刻,也有許多家屬反悔,也不便強烈要求他們同意。

雖然這段道路有點艱辛,但一路上仍有許多美好的故事發生,江仰仁醫師長期在器捐登錄中心服務,與許多捐贈家屬、受贈者共享歡笑與淚水。他回憶曾有位不到3歲的小朋友意外墜樓,媽媽在悲痛之餘也立刻決定捐出心、肝、腎,大愛救助了三個家庭。他十分鼓勵家屬、受贈者站出來分享,希望能用愛的力量,讓更多人加入器捐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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