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WHO)設定目標期望2030年消除病毒性肝炎,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於今(2023)年9月22日表示,為達成WHO目標,自今年10月1日起將放寬口服B肝抗病毒藥物。
健保口服B肝抗病毒藥 10月1日起放寬給付條件
為使需要治療的B肝患者儘早接受治療,B肝口服藥品自92年10月1日起納入健保給付,並持續擴大給付範圍使更多人可接受治療。
健保署表示,10月1日起口服B肝抗病毒藥物,預計將增約21,000人受惠,健保藥費支出約7.32億元,放寬範圍包含以下2條件:
- 肝指數(ALT)異常次數條件放寬:
原先e抗原陰性慢性B肝病人「半年內2次以上肝指數(ALT)異常(ALT≧正常值2倍)」才能用藥,將放寬為半年內1次
- 肝纖維化程度條件放寬:
肝纖維化程度由「重度纖維化(≧F3)」放寬為「中度纖維化(≧F2)」即可用藥。
健保署署長石崇良說明,本次擴增給付規定,除參考相關學會及專家的意見外,也參考了美國、歐洲、亞太等國際指引建議,這也讓台灣肝炎防治與國際接軌,此外更呼應WHO及國家肝炎防治政策,提升治療涵蓋率,期望能降低肝硬化、肝癌風險,減少後續醫療費用。
B肝有肝硬化、肝癌風險 應定期追蹤、及早治療
根據衛福部死因統計,每年約有13,000人死於慢性肝病、肝硬化及肝癌,其中肇因主要為B型肝炎及C型肝炎,其中死於肝癌的病患中,約有70%為B型肝炎帶原者。
衛福部表示,B型肝炎帶原者若持續有肝炎的發作,有15-20%會發生肝硬化,大大增加肝癌的發生率,而B型肝炎帶原者若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約可降低6成以上肝癌發生。
因此,健保署呼籲,民眾應踴躍接受篩檢及定期追蹤,符合健保藥品給付條件者應儘早接受治療,讓健保陪伴共同對抗病毒性肝炎的威脅,共創美好的未來,而健保署也將配合國家政策致力於B型肝炎防治,未來會持續透過多元管道發掘病人,促其及早接受治療,並滾動式檢討給付規定以符合國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