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二手、三手菸都會造成健康危害,因此《菸害防制法》於今(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擴大禁菸場所,而地方衛生局也持續將禁菸場所列為年度稽查重點。截至112年7月25日止,已累計裁罰場所負責人123件、吸菸者289件,裁罰金額分別為新臺幣149萬元、55萬8千元,共204萬8千元。
國健署提醒,若經查獲違規情形,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可處場所負責人最高新臺幣5萬元罰鍰;吸菸者處最高1萬元罰鍰,呼籲民眾莫心存僥倖於禁菸場所違規吸菸,並請各場所負責人善盡管理之責,以免受罰。
二手菸死亡以婦幼為多 造成「這些」健康危害
國健署表示,實證研究指出,即使短暫接觸二手菸也會立即造成健康傷害,不吸菸的成年人因二手菸引起的健康問題包括冠心病、中風、肺癌等,也會對婦女的生殖健康造成傷害,包括嬰兒低出生體重。此外,對嬰兒和兒童傷害也不少,會導致嬰兒猝死症(SIDS)、呼吸道感染、耳部感染和氣喘發作等。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估計,每年約有超過 800 萬人死於菸草的使用。國健署提到,接觸二手菸草煙霧每年導致120萬人死亡,其中大多數是婦女、兒童,預防和控制菸草的使用是全球最重要的預防死亡原因之一,也是非傳染性疾病的其中一個可改變危險因素。
菸防法擴大禁菸場所 守法、戒菸守護健康與財富
因此《菸害防制法》修正施行,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包含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場所等皆須全面禁菸;酒吧、夜店於獨立空調及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外,亦不得吸菸。
此外,《菸害防制法》第18、19條規定,應明確列出室內外禁止吸菸的場所及相關管制措施,包含禁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的器物,若設有室外吸菸區,除須有明顯標示外,其面積不得大於該場所室外面積二分之一,且不得設於人員往來必經之處。
另外第22條規定,授權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禁止吸菸場所與吸菸區之設置及管理事項,應定期派員檢查;場所負責人或從業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民眾應遵守法規並透過戒菸愛護自身與他人健康。國健署表示,全台約有3,500家合約醫事機構(醫院、診所、衛生所及藥局),可提供專業的戒菸服務,民眾也可撥打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或利用LINE(@tsh0800636363)進行戒菸諮詢,由專業人員協助邁出戒菸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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