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起「口罩令」再調整! 剩3大場所維持強制戴口罩

112年5月31日起醫療機構、醫事機構、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仍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並維持裁罰規定。

112年5月31日起醫療機構、醫事機構、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仍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並維持裁罰規定。

近期COVID-19疫情雖有升溫,不過「口罩令」再次部分鬆綁。疾管署5月23日宣布,自112年5月31日起,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救護車,改為「建議佩戴口罩」。

口罩規定再放寬 5指定場所改建議戴口罩

口罩配戴規定近日又進行部分調整,原本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救護車等指定場所須依規定配戴口罩,但疾管署宣布,5月31日起,將改列為建議佩戴口罩。

調整後規定如下:

  • 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應依規定全程戴口罩。
  1. 醫療機構: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
  2. 醫事機構: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護理之家。
  3. 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護機構、安養機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 以下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1. 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2. 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3. 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4. 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5. 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
  6. 搭乘救護車時
  7. 出入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高感染風險場所時

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 口罩、定期快篩維持不變

不過,112年5月31日起醫療機構、醫事機構、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仍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並維持裁罰規定。

疾管署表示,這是因為近期COVID-19疫情升溫,醫療機構、醫事機構屬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且老人福利機構照護者多為重症或死亡之脆弱族群,為保護民眾及機構人員健康才決定維持口罩規定。

至於相關規定會維持到什麼時候呢?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表示,何時會鬆綁仍要看疫情。

另外,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定期快篩措施,也將延長至今年6月30日止,住民維持每週定期快篩1次,未滿2歲免篩,而有症狀時也可進行快篩,未滿2歲有症狀則採PCR。

疾管署強提醒,民眾仍應持續配合戴口罩規定及建議,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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