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15個孩子就有1人遲緩 醫籲把握3歲前治療黃金期

兒科醫師「柚子醫師」陳木榮(左5)呼籲,遲緩兒在3歲前是治療黃金期,及早發現並接受早期療育,還有追上來的機會。

兒科醫師「柚子醫師」陳木榮(左5)呼籲,遲緩兒在3歲前是治療黃金期,及早發現並接受早期療育,還有追上來的機會。

台灣每15個孩子就有1人遲緩,為幫助更多遲緩兒接受早期療育,兒科醫師「柚子醫師」陳木榮3日出席「愛在舉手間」公益活動啟動記者會。他說明,新手爸媽可藉由新生兒手冊的說明來觀察孩子狀況,並呼籲遲緩兒在3歲前是治療黃金期,及早發現並接受早期療育,還有追上來的機會。

根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研究報告統計,兒童發展遲緩的發生率為6~8%;伊甸基金會研究發現,台灣每15個孩子就有1人遲緩。

落後同年齡層10至20% 孩子可能是遲緩兒

陳木榮在記者會上教導大家認識「發展遲緩」判斷原則,孩子依年齡階段能做不同的動作,大動作像是走路、爬行、脖子僵硬;細小動作則有手拿巧克力糖、刷牙、語言關係、人際關係、社會互動等諸多項目。

如何辨別孩子是否發展遲緩?陳木榮表示,孩子出生時家長都可領取到兒童健康手冊,約在手冊第83頁中(確切頁數依各家版本略有不同),會有提示各年齡階段50%孩子能做到的事,例如5至6個月能夠坐穩、1歲能扶東西站著等,甚至再大一點會講話、走路、跑步、上樓梯、騎腳踏車等,

陳木榮說明,孩子做不同動作的時間點慢一點不要緊,若慢太多就要小心,基本上落後同年齡層10至20%,就需要注意可能是遲緩兒。但基本上,小孩出生後2、4、6個月時會接種預防針,接種前兒科醫師就會協助評估及判斷,家長不需過於擔心。

若家長發現孩子真的發展緩慢,到了警示的時間點還做不到同80%同年齡孩子可做到的行為,就應及早就醫檢查。

陳木榮呼籲,把握3歲前的治療黃金期,最晚不要超過6歲。有研究發現,3歲前及早發現、早期療育,治療效果較3歲後治療好10倍。由於小孩的神經發展系統非常的精細,也能夠進行訓練,例如小孩學用筷子,比老年人中風後學用筷子快得多。因此,及早發現及早治療有其必要性,還有機會能夠追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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