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選手的肩膀、手肘因長期使用而受傷;再加上有時須頻繁跑跳,選手的膝蓋、腳踝也相對容易受傷。為了讓運動選手能夠擁有最好的體態,迎接每一場的訓練、比賽,臺北醫學大學新國民醫院復健科李育豪醫師受邀至中大壢中進行運動傷害防護醫療教育。
傷害急性期 控制不適症狀為主
李育豪醫師表示,受傷後的前三天稱為「急性期」,在這個階段,為了抵抗因外傷入侵的病原體清除受損組織,準備組織修復,受傷的位置會出現明顯的急性發炎反應,促使局部血管擴張、白血球聚集以達到目的,其症狀表現就是明顯的紅、腫、熱、痛,使原本組織的功能大幅下降,不但影響到運動表現,甚至正常活動都可能有困難;在急性期時,控制不舒服的症狀,適當的給予患處保護、支持,以免二度受傷,也避免不正常的動作機制出現是首要目標。
不痛、不腫不等於痊癒 恢復運動強度恐致二次傷害
傷後第四天開始到第六周則是「增生期」,理想狀態下,此時傷口應該已經有初步癒合,病原體、受損的組織碎片已經被清除,新的組織開始逐漸增生,在症狀上,紅、腫、熱、痛的現象慢慢消退,功能也開始逐漸恢復。
值得注意的是,在比較沒這麼嚴重的運動傷害時,患者以為「不痛不腫了,應該已經好了」,而又開始回到原本的運動強度,結果反而造成二度受傷。在這個階段,新生的組織還是很脆弱,強度也遠不如原本健康的組織,應該採取漸進式訓練,並且矯正不正常的動作機制才是重點。
傷後復原重塑期 漸進運動、給予適度刺激
傷後復原第三階段稱為「重塑期」,李育豪醫師進一步說明,從第六周之後開始,到長達兩年的期間,已經受損的組織初步修復完畢,仍然尚未完全成熟,就好像手拉坏一樣,需要最後一個階段的「精修」,讓組織順利回到傷前狀態。因此,雖然症狀幾乎已經消失,活動也近乎正常,但組織的重塑還是在默默的進行中。在重塑期時,應該持續、漸進的訓練肌力、肌耐力、爆發力、平衡能力,給予組織適度刺激、促進恢復,並在身體、心理都準備好的時候回到賽場。
不輕忽慢性運動傷害 了解傷勢、避免恐慌
關於運動傷害的定義,李育豪醫師提到,跟運動有關的傷害,不管是比賽的時候造成的急性傷害,或是長期訓練反覆累積下來的慢性傷害,都是屬於運動傷害的一部分,而運動傷害的復健原則,都與組織受傷後的恢復機轉息息相關,若能了解組織復原的過程,知道自己的傷勢處於何種階段,除了更知道如何面對受傷之外,心理上也比較能避免因不確定感造成的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