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食藥署統計109年食品、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發現,常見違規廣告類型中,以強調「皮膚美容」、「減肥瘦身」、「抵抗力」、「眼疾」及「骨骼肌肉」等效果最多。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切勿輕信誇大不實的違規廣告,以免破財又買到沒用的產品!
違規廣告 常用手法有4種
食藥署分析違規廣告常用的手法主要有下列4種:1.標榜成分及其生理作用機制;2.恐嚇及暗示做法;3.使用前後的比較;4.使用心得,藉以凸顯產品效果,實則宣播誇大不實廣告。
食品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 將處罰鍰
食藥署指出,食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倘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涉及宣稱醫療效能,可處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化粧品則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規定,倘涉及虛偽或誇大,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涉及宣稱醫療效能,可處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誤信誇大購物廣購 詳情可上食藥署查詢
食藥署再次呼籲,食品僅提供人體所需之營養素及熱量;化粧品僅施於人體外部修飾容貌,並不具任何療效;如發現身體不適,應儘速尋求醫師診療;如有用藥需求,請諮詢藥師。
此外,食藥署設置有「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及「食藥膨風廣告專區」,可查詢廣告相關資訊,做為選購產品的參考,一起守護自身健康及消費權益。